蓄电池售后服务;
一、 本公司提供的售后服务方式
1. 包换服务:包换期内的产品,若出现确因厂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用户可以到经销商处换新(外观损坏,作保修处理)。
2. 保修服务:保修期内的产品,若出现质量问题,用户可到当地售后服务中心享受保修服务;当地无售后服务中心,用户可委托经销商进行保修服务。
3. 维修服务:维修期内的产品,若出现质量问题,用户可以到当地售后服务中心或委托经销商要求维修服务。
二、 用户自购买日起,在正常使用情况下产品若出现质量问题:
1. 整机三个月内包换,一年内保修,三年内有限维修。
2. 部件损坏保修两年。
●采用特的多元合金配方、利用进口鋳片设备和*的板栅模具、通过严格的温度控制,板栅不仅厚度、重量均匀性好、浮充寿命长、自放电低。
●采用进口全自动电脑控制铅粉机,以严格的自动控制程序保证铅粉氧化度、颗粒的均匀性、稳定性,同时与电池大电流放电特征相适应。
●铅膏是电池技术的。特铅膏配方好的满足了高功率深循环放电等多种性能需求,适用于浮充等领域,同时全自动的和膏系统及温度控制保证了铅膏的特性及稳定性。
●利用*的技术改造进口涂片机,从而使得板均匀适用于UPS电池板的要求。
●采用高温高湿固化技术、温湿自动控制技术,通过的风向及流量设计,台达蓄电池不仅在限度上保证了板固化的效果,而且保证了每个点板的均匀性,电池寿命比常规固化明显提高。
●采用定量加酸工艺,加酸精度达到0.1ml,充分保证了电池各单位之间及电池之间的均匀性。
同时,电解液的特配方增强了电池的深循环能力。又因为采用进口的环氧胶,端头片及0型图进行组装,使电池可靠。
●出厂前必须经过的多个充放电循环,使得KOKO蓄电池加均匀、可靠。同时,的内阻,开闭路、密合度检测,进一步保证了出厂电池的品质。
8月30日,深圳市财政发布了《深圳市2018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享受财政补贴的车辆应是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车型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
根据政策,2018年新能源汽车地方财政购置补贴标准分为三个阶段:
1.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2月11日上牌的车辆按照《深圳市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深财规〔2017〕10号)对应标准补贴。
2.2018年2月12日至2018年6月11日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纯电动客车按照《深圳市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深财规〔2017〕10号)对应标准的0.7倍补贴,纯电动货车和车按对应标准的0.4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补贴标准不变。
3.2018年6月12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上牌的新能源乘用车、纯电动客车、纯电动货车和车按照财建〔2018〕18号文对应标准的0.5倍补贴,燃料电池汽车按照财建〔2018〕18号文对应标准的1倍补贴。
细分车型来看:
(1)纯电动乘用车
150≤R<200(R为标准工况纯电动续驶里程,单位:公里,下同)0.75万元/辆,200≤R<250 1.2万元/辆,250≤R<300 1.7万元/辆,300≤R<400 2.25万元/辆,R≥400 2.5万元/辆。
(2)插电式混合动力乘用车(含增程式)
R≥50 1.1万元/辆。
(3)纯电动客车
按非快充类纯电动客车、快充类纯电动客车的电池系统能量密度、快充倍率和车辆长度给予补贴。
(4)纯电动货车和车
纯电动货车和车以提供驱动动力的动力电池总储电量为依据,采取分段额累退方式给予补贴,单车补贴上限为5万元。
(5)燃料电池汽车
燃料电池乘用车20万元/辆,燃料电池轻型客车、货车30万元/辆,燃料电池大中型客车、中重型货车50万元/辆。
在动力蓄电池回收补贴方面:
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承担动力蓄电池回收的主体责任。对按要求专项计提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资金的,市发展改革委按程序对汽车生产企业给予补贴。
(一)对动力蓄电池回收的要求
在我市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包括本地生产企业和外地生产企业在深圳的法人销售企业,应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渠道,负责回收新能源汽车使用及报废后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一是在新能源汽车销售后及时将电池生产、车辆生产、车辆销售、车电匹配等信息上传至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二是不少于5家维保网点负责维修、换和回收动力蓄电池,并定期向社会公示网点信息。三是维保网点按“换一收一”方式,对废旧动力蓄电池进行回收,并在动力蓄电池移交后及时向汽车生产企业报送整车识别码和动力蓄电池编码重新匹配信息、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信息、去向信息。
(二)建立动力蓄电池回收体系
市发展改革委按照《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做好市新能源汽车运营监管平台与新能源汽车国家监测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综合管理平台的协调衔接工作,并按《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做好综合利用企业备案工作。市经贸信息委加强动力蓄电池梯级利用产品的推广应用,并督促报废车回收拆解企业对具有动力蓄电池报废凭证的新能源汽车方予以报废。市人居环境委、公安交警局、市场监管委等部门依职责对动力蓄电池回收各环节进行规范和监管。
(三)补贴标准
对于在我市销售新能源汽车的企业,包括本地生产企业和外地生产企业在深圳授权的法人销售企业,应按20元/千瓦时的标准专项计提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资金。对按要求计提了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资金的,按经审计确定的金额的50%对企业给予补贴,补贴资金应专项用于动力蓄电池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