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斯顿蓄电池6FM-40 12V40AH参数及报价
雷斯顿蓄电池6FM-40 12V40AH参数及报价
Resden阀控式免维护铅酸蓄电池特点:
密封性:采用电池槽盖、柱双重密封设计,防止漏酸,可靠的安全阀可防止外部空气和尘埃进入电池内部。
免维护:H2O再生能力强,密封反应,因此电池在整个使用过程中*补水或补酸维护。
安全可靠:无酸液溢出,可靠的安全阀和防爆装置使电池在整个使用过程中加安全可靠。
命设计:计算机精设计的耐腐蚀钙铅锡等多元合金板栅,ABS耐腐蚀材料外壳,高的密封反应效率,从而保证了蓄电池的使用寿命长。
性能高:
(1)重量、体积比能量高,内阻小,输出功率高。
(2)充放电性能高。自放电控制在每个月2%以下(20℃)。
(3)恢复性能好,在深放电或者充电器出现故障时,短路放置30天后,仍可充电恢复其容量。
(4)*均衡充电。由于单体电池的内阻、容量、浮充电压一致性好,确保电池在浮充状态下*均衡充电。
温度适应性强:可在-25~50℃下安全使用。
使用和运输安全简便:满荷电出厂,无游离电解液,电池可横向放置,并能以无危险材料进行水、陆运输。
性价比强:雷斯顿蓄电池高的性能,长的使用寿命和低的维护成本,给予用户经济实惠的产品。
雷斯顿蓄电池Resden电源制造有限公司
Resden电池型号
额定电压 V
额定容量Ah
长 mm
宽 mm
高 mm
总高 mm
6FM-17
12
17
180
76
168
168
6FM-24
12
24
166
125
175
175
6FM-33
12
33
196
130
164
178
6FM-38
12
38
198
166
175
175
6FM-40
12
40
198
166
175
175
6FM-55
12
55
229
139
209
211
6FM-65
12
65
350
165
179
179
6FM-100
12
100
330
174
217
223
6FM-120
12
120
406
173
211
239
性能高:
(1)重量、体积比能量高,内阻小,输出功率高。
(2)充放电性能高。自放电控制在每个月2%以下(20℃)。
(3)恢复性能好,在深放电或者充电器出现故障时,短路放置30天后,仍可充电恢复其容量。
(4)*均衡充电。由于单体电池的内阻、容量、浮充电压一致性好,确保电池在浮充状态下*均衡充电。
温度适应性强:可在-25~50℃下安全使用。
使用和运输安全简便:满荷电出厂,无游离电解液,电池可横向放置,并能以无危险材料进行水、陆运输。
性价比强:雷斯顿蓄电池高的性能,长的使用寿命和低的维护成本,给予用户经济实惠的产品。
雷斯顿蓄电池6FM-40 12V40AH参数及报价关于《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们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起草了《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并通过多种形式征求各方意见,根据反馈情况对文稿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时间为2020年6月2日至2020年7月2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以登录国家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首页“意见征求”专栏进入公告页面,提出意见建议。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20年6月2日
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章 总 则
条 (目的和依据)依据《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99 号),为规范废铅蓄电池回收和利用行为,提高资源循环利用水平,保护生态环境,本办法。
二条 (适用范围)本办法所指铅蓄电池,包括作为起动电池、动力电池、工业电池等用途的各类铅蓄电池。
三条 (管理职责)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建立铅蓄电池回收利用部际协作机制。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铅蓄电池回收利用总体制度设计及综合协调,生态环境部负责铅蓄电池回收利用环节环境监督管理,市场监管总局负责相关标准、标识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章 基本制度
四条 (回收目标责任制)国家实行铅蓄电池回收目标责任制。到2025年底,铅蓄电池回收率要达到70%以上。国家根据行业发展情况适时新回收目标。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含进口企业),应通过自主回收、联合回收、委托回收等方式,实现国家确定的回收目标,于每年 3 月底前提交上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报告。鼓励有关行业协会组织生产企业以联合体方式完成回收目标。
生产企业回收率=(当年废铅蓄电池自雷斯顿蓄电池6FM-40 12V40AH参数及报价主回收量+合作回收量)÷年度国内销售量平均值×。
进口企业回收率=(当年废铅蓄电池自主回收量+合作回收量)÷年度进口量平均值×。
上述回收量指生产企业(含进口企业,下同)回收并交规范资源化利用企业处置的数量。联合体方式承担回收目标责任的,以其成员企业的总回收量和总销售量为基准计算回收率。新设立的生产企业次年起承担回收目标责任,生产和进口不足三年的以上年度国内销售量(进口量)为基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边角废料、残次品、库存等未进入消费系统的材料和产品不计入年度回收率计算范围。
回收率核算细则另行发布。
五条 (统一编码)国家实行铅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统一编码标识制度。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应在铅蓄电池产品显著位置标注符合国家统一编码标准的产品编码,确保每个铅蓄电池的性管理。编码标识标准由市场监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
六条 (台账制度)国家实行铅蓄电池全生命周期关键节点电子台账制度,铅蓄电池生产(进口)、销售、收集、贮存、资源化利用企业(含再生铅企业、大型铅冶炼企业等)应按要求建立台账,记录铅蓄电池的种类、数量、流向等信息。台账的标准样式和保存时间,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发布。
七条 (信息管理)国家建立“铅蓄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系统”(简称“信息系统”)。铅蓄电池生产(进口)、销售、收集、贮存、运输、资源化利用企业应按照国家统一规定的数据格式和文本样式,记录电子台账信息,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上传台账信息。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应依据“信息系统”所录信息,提交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八条 (三方核查)国家委托三方机构对铅蓄电池生产企业提交的年度目标完成情况报告进行核查,核查结果纳入企业信用系统。
受委托的三方机构立、公正、科学开展核查工作,对核查过程和核查结果承担责任;核查结果在网上公示不得少于十个工作日,接受公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