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联蓄电池MX12700 12V70AH参数规格
友联蓄电池MX12700 12V70AH参数规格
友联蓄电池MX12700 12V70AH参数规格
UNION友联蓄电池性能特点
● 设计寿命(25℃):7+年(34AH以上);5年(26AH以下);
● 阻燃的单向排气阀使电池安全具有命
● 吸附式玻璃纤维棉技术使气体符合达99%,使电解液具有免维护功能
● 计算机设计的低钙合金板栅,大限度降低了气体的产生量,并可方便的循环使用
● 多元格的电池设计使电池安装和维护经济
● UL的认证
● 可以以任何方位使用。竖直,旁侧,或端测放置
● 符合航空运输协会/民间航空组织(IATA/ICAO)的特别规定A67,可以航空投运
● 可以以非危险品(DOT-CFR49款171-189部分)进行地面运输
● 可以以非危险品(根据IMDG修正27款)进行水路运输
性能特点:
◆ 以气相二氧化硅和多种添加剂制成的硅凝胶,其结构为三维多孔网状结构,可将吸附在凝胶中,同时凝胶中的毛细裂缝为正析出的氧到达负建立起通道,从而实现密封反应效率的建立,使电池全密封、无电解液的溢出和酸雾的析出,对环境和设备无污染。
◆ 胶体电池电解质呈凝胶状态,不流动、无泄露,可立式或卧式摆放。
◆ 板栅结构:耳中位及底角错位式设计,2V系列正板底部包有塑料保护膜,可提高蓄电池在工作中的可靠性,合金采用铅钙锡铝合金,负板析*电位高。正板合金为高锡低钙合金,其组织结构晶粒细小致密,耐腐蚀性能好,电池具有长使用寿命的特点。
◆ 隔板采用进口的胶体电池波纹式PVC隔板,其隔板孔率大,电阻低。
◆ 电池槽、盖为ABS材料,并采用环氧树脂封合,确保无泄露。
◆ 柱采用纯铅材质,耐腐蚀性能好,柱与电池盖采用压环结构即压环与密封胶圈将电池柱实现机械密封,再用树脂封合剂粘合,确保了其密封可靠性。
总体思路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建设要求,按照京津冀协同发展规划定位,协同做好京津冀地区废旧动力蓄电池的资源化利用工作,充分发挥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及综合利用企业等相关主体作用,以建立和完善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体系为,以构建涵盖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各环节的溯源信息系统为抓手,加强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和,积开展试点项目建设和多样化商业模式探索,协调推动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健康有序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主导,引导。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以市场为导向,企业为主体,支持各市场主体参与对动力蓄电池市场化商业运作模式的探索。好发挥规划引导、政策支持、组织协调与推广作用,培育有利于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规范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
坚持落实责任,完善机制。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强化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在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中的主体责任,明确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各环节相关企业履行的相应责任。完善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信息共享和溯源管理机制,完善和健全各部门的监管机制。
坚持安全环保,循环利用。将安全环保理念放在,确保动力蓄电池在拆卸、收集、贮存、运输、利用等各环节得到妥善处置。遵循先梯次利用后再生利用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启动和建设一批动力蓄电池回收体系建设、梯次利用和再生利用的试点项目,发挥带动作用,实效后逐步推广。
坚持机制,协同发展。加快推进体制机制协同,推进京津冀区域间和企业间的合作模式和资源共享,实现产业责任共担,利益共享,协同发展。加快推进协同,打造协同共同体,深化区域科研机构合作,实现载体共建、联合攻关、成果共享。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京津冀地区基本建成规范有序、合理且可持续发展的回收利用体系及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化发展氛围。建成京津冀地区动力蓄电池溯源信息系统,实现动力蓄电池全生命周期信息的溯源和追踪。基于大数据的废旧动力蓄电池残值评估技术重大突破,废旧动力蓄电池拆解技术和装备实现产业化。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初步实现产业化发展,建成2—4家废旧动力蓄电池拆解线和梯次利用工厂。探索和布局1—2家动力蓄电池资源化再生利用企业。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良好成效,动力蓄电池实现安全、规范、回收利用。
2.实施步骤及阶段性目标
(1)方案拟定和启动(2018年1—6月)
完成京津冀地区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并根据试点方案细化和分解各主要任务,建立长效工作机制,部署启动试点期间各项工作。
(2)试点推进(2018年7—12月)
在京津冀地区有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的汽车生产企业完成回收服务网点建设,并实现回收服务网点的信息公开。三地初步建成废旧动力蓄电池溯源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并实现与国家平台的对接。基于大数据的电池残值评估技术积进展,能够实现动力蓄电池余能、剩余寿命与性能等残值的评估与分选。在通信基站备用电源领域、储能、移动充电站等领域建成若干项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试点项目。发起成立京津冀地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产业联盟。建成1—2家废旧动力蓄电池拆解线和梯次利用工厂。
(3)全面建设(2019—2020年)
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作共建共享回收服务网点、委托三方机构回收、家电销售售后网络和环保及废旧资源回收体系改建、“互联网+回收”线上线下相结合、移动服务站等多种回收网络共存,建成信息共享、功能完备、辐射京津冀及周边区域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络。废旧动力蓄电池溯源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开始实际运营,实现京津冀地区车辆在用、梯次利用及报废动力蓄电池的信息追溯。建成基于大数据的梯次电池健康状态及残值评估系统,并支撑相关企业科学开展动力蓄电池回收与梯次利用业务,物理修复法等新型再生利用技术研究实质进展。建成2—4家废旧动力蓄电池拆解线和梯次利用工厂,建成1—2条动力蓄电池资源化再生利用线。各试点项目建设实质进展,并依托试点经验,总结形成较为完善的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
四、主要任务
(一)加强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1.加快完善动力蓄电池回收服务网络
充分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在京津冀地区有新能源汽车产品销售的汽车生产企业应在京津冀地区内至少构建3家所属车辆动力蓄电池的回收服务网点,并及时向社会公开回收服务网点相关信息。鼓励通过“换一收一”的方式回收电池质保期内的汽车维修电池,通过补贴、以旧换新等方式,从消费者手中回收“质保期外,新能源汽车报废前”的废旧动力蓄电池。规范未与汽车生产企业合作的维修商等的动力蓄电池回收行为和程序。探索研究将汽车生产企业落实动力蓄电池回收主体责任情况与企业诚信体系挂钩的机制,并考虑对严重失信企业实施跨部门联合惩戒。
鼓励京津冀区域内的骨干汽车生产企业与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综合利用企业等通过多种形式,合作共建、共用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及报废处理渠道。支持产业链上下游各企业合作共建、行业成立动力蓄电池回收联盟、废旧家电、报废汽车、成品家电等销售售后和环保及废旧资源等领域既有回收渠道的合作改建、“互联网+回收”线上线下相结合、移动回收服务站等多种方式构建回收网络。规划布局若干能够进行动力蓄电池检测、分选和初步拆解的综合性回收服务网点,打造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覆盖京津冀的动力蓄电池回收网络。汽车及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在研发及生产过程中报废的动力蓄电池应移交至回收服务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协调推动“京津冀区域废旧电池物流、仓储集散中心”的建设和市场化运营,方便区域内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综合利用企业等各相关主体共同使用。
规范报废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处理。报废新能源汽车上的动力蓄电池由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负责拆卸,拆卸下来的动力蓄电池包应交售给回收服务网点或综合利用企业。新能源汽车应完整报废,动力蓄电池缺失的,新能源汽车所有人应当出具电池已被回收利用的相关证明,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研究并明确公交公司、出租车公司等集团用户在新能源汽车与动力蓄电池产权分离时的处置方式和要求。
2.积探索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
支持企业开展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在通信基站备用电源领域的商业化工程建设,在电力储能系统领域的验证,在移动充电、家庭储能、风光互补路灯等其他领域的探索应用。鼓励企业积探索“以租代售”、“提供服务”等新型商业运营模式和新业态,推动具活力的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市场化发展。
梯次利用企业应得到原电池生产企业的授权或技术支撑后才可开展相应的应用,回收梯次利用电池产品生产、试验、使用等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集中贮存并移交至再生利用企业,承担梯次利用电池的安全环保责任,应开展动力蓄电池梯次利用的安全评估,确保梯次利用动力蓄电池的后期使用安全。
3.严格规范动力蓄电池再生利用
企业开展回收利用废旧动力蓄电池活动前,应先鉴别其是否属于危险废物。如属于危险废物,除自行利用、处置本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外,对外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利用等经营活动的企业和单位,应依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后,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的经营类别和经营规模,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
探索开展废旧动力蓄电池再生利用的两段化处理,阶段实现电池的无害化、固废减量化处理,即先将电池安全、环保、精细化地拆解为正负粉等材料。二阶段,将拆解后的材料进行终的资源化再生利用。